第一千七百五十五章力士名牌(1 / 2)

酒令是我国特有的一种酒文化,此“论语玉烛”酒令筹中,写有觥录事、律录事、录事和玉烛录事,这些当为酒宴上的执事人。

酒宴席次坐定,众人公推觥录事,由觥录事决定抽筹次序,指定律录事、录事和玉烛录事共同担任酒宴的执事人。

觥录事掌管酒令旗和纛,负责决定对违规者的惩戒。

这组宴集行令专用器具,在出土唐代文物中尚属首次发现。

唐代酒令制度记载不详,宋人洪迈《容斋随笔》中就有“今人不复晓其法矣”的感慨。

特殊的酒具都有了,那么自然不能却酒杯。

像是银高足杯素面,高14.8厘米,口径14.5厘米,圈足8.6厘米。

五曲形,深腹,圈足,足内刻有“力士”二字。

腹外饰突棱一周。

据现在一些专家考证,此种杯是酒器中与酒筹配合使用的“觥盏”,其形制独特,迄今为止仍属孤例。

除了酒杯之外,这座窖藏还有银盆3件。

一件鎏金,高7.3厘米,口径34.5厘米,底径24厘米。

两件素面,其一高7.5厘米,另一件高6.8厘米。

鎏金摩羯戏珠纹银盆,腹部五曲。

底面为小波纹地,錾刻一对翘尾展翅、睁目张口的摩羯,嘴前各有一颗火焰宝珠,衬以莲花、荷叶和游鱼。

底腹及腹沿之间,饰破式草叶纹与卷草纹带,腹内五曲区间内刻珍禽,衬以涡轮状卷草纹和鱼子纹。

外底镌刻有“力士”二字,刻花处皆鎏金。

素面银盆,敞口,平底,口沿内刻“力士”二字,出土时覆于银酒瓮之上。

3件银盆当为酒樽,是筵席盛酒之器的古称。

唐代筵席上的盛酒之器多为盆,口径一般在30厘米以上。

盆子、杯子都有了,自然也不缺少碗。

鎏金鹦鹉衔枝纹五曲银碗,碗为海棠形,内底刻一对鹦鹉,间以缠枝莲花和鱼子纹,圈足边缘饰连珠纹一周,圈足内刻“力士”二字,刻花处鎏金。

此器大于酒碗,当为酒海,白居易有诗句“就花枝,移酒海,今朝不醉明朝悔”。

不管这些是酒具还是餐具,整个一套宴席用具,自然也不会缺少了盘子。

此时陈文哲也看出来了,这座窖藏,没有金器,只有银器,最多也就是有点鎏金器。

盘子当中,最好的是一对鎏金压花双凤菱形银盘。

除此之外,其他银盘还有二十多件,但是都没有那一对鎏金压花双凤菱形盘好。

这种银盘,高4.8厘米,长21厘米,宽15.3厘米。

盘底中心线刻火焰宝珠一颗,一对鸾鸟饰于两边。

盘沿面压出8只飞鸟并以缠枝花、鱼子纹衬底。

花鸟纹饰及凸起边缘处皆鎏金,另一件素面银盘,形制相同,内刻“力士”二字。

在盘子边上,还有一摞小盘子,也就是碟子,也是银制品。

像是素面菱形银盘,这种素面银碟就有六十多件。

这种小碟子高5厘米,口径15.2厘米,底径8.2厘米。

五出莲瓣形,圈足内刻“力士”二字。

盘与碟的区别在于,盘大碟小。

盘多用于盛放各式果品或面点,陈设于酒宴席上;

//DI //ding